emergency ~~~急診~~~~

emergency ~~~急診~~~~

急診的定義不外乎~

凡需立即給予患者緊急適當之處理 ,以拯救其生命、

縮其病程,保留其肢體或維持其功能者。

照理說~~~急診的病患本因是依其病況的嚴重度而決定其看診的先後順序~~

~依各家規定不同而有所不同的做法~~不過大致上不偏離這樣的原則~~~

~不知道為什麼~(_

總是有些無知的人自以為是地表示自己是最需要看診的尼~~

明明前面就有病況比較危急需要優先處理~~

或著是有眼睛都看的出來有在做急救地病患~~~或手都快斷成兩截地.....

偏偏就有人丈著自己已經先報到了~~或割傷的手一直在流血.....等等~~

千奇百怪的理由~~~就是硬要醫護人員把他擺第一先來看診處理~~~~

拜託~~~~是血流成河了是不是~~(請原諒筆者一時情緒用語不當)

難不成現在不處理下一秒就會掛點了是不是?

說真的~~~~這樣真的很自私耶~~~(ˋ︿ˊ)

我們苦口婆心地說:對不起.現在有人在急救~~可不可以外面等一下~

要不然你可以到其他家醫院繼續處理尼? ...簡單說就是另請高明

不要~~~OK~那我們也沒辦法~~那你就繼續吠吧~~

~~並非所有的病患都是如此~~我們還是會遇到好的病患家屬幫忙

告訴其他患者裡面有在做急救或很忙~需要等一下才能繼續看病~~~

有些病患家屬很能體諒我們能夠耐心地在外面忍著不適等待看診

(雖然我不是很懂為什麼他們不拿那個等待的時間去外面就醫)